运动会跳远裁判规则

2022-08-23 12:36:09

1、 1. 跳远比赛要求选手在起跳前不触及起跳线或沙坑,通过助跑、起跳、腾空、落地等一系列动作,尽可能跳得更远。 2. 裁判会根据运动员落地时身体最后着地的点至起跳线的垂直距离来确定比赛成绩。 3. 跳远比赛中,选手需要在规定的起跳区域内进行助跑,以积累足够的动能。

3、 一、比赛规则:1、运动员双脚站在起跳线后,切记,起跳时不可踩线和越线,否则成绩无效。 2、比赛时运动员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一旦双脚离地后,不得二次起跳。 3、为了安全,测试时不准穿钉子鞋。 二、成绩判定 当只有双脚落地时,以靠后一只脚的后跟位置计算成绩。

4、 1.应抽签决定运动员的试跳顺序。 2.运动员超过8人,应允许每人试跳3次,有效成绩最好的前8名运动员可再试跳3次,试跳顺序与他们前3次试跳后的排名相反。 如果在第3次试跳结束后出现第8名成绩相等,按规则第146条3处理。 当比赛人数只有8人 或少于8人时,每人均可试跳6次。

2、 跳远裁判规则及注意事项如下:跳远裁判通常由两个或三个裁判组成,他们负责观察运动员的跳跃并打分。 在跳跃开始前,裁判会要求运动员站在起跳线处,并确保其听到起跳指令。 当运动员准备就绪后,裁判会开始计时,并允许运动员起跳。